2009年12月31日星期四

14岁少女的轰动

好久好久没有认真写过一篇文章了,从报上看见的一篇新闻让我有股冲动想写下自己的感想。
原本涉及者认为他们的错误永远都不被发现,当他们仍然安逸过日子的同时,应该万万没想到某一天的报纸上居然刊登了他们的罪行。虽然并没有指名道姓,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,做过的不可能当没发生过!
折翼的蝴蝶,何止折翼而已?
让她折翼的人,良心到底长在哪?
看完该篇记者的描述,站在那女生的立场,她的伤不能只用痛来形容……焦急、愤怒、惶恐……五味杂陈的情绪就像巨浪不断朝她的心拍打;朝她的记忆拍打。何等的痛苦?没有经历过的人怎么能懂?
作为个女生,尚未成熟的女生,原本的生活不就是对未来充满期待?
还只是在被保护阶段的女生,突然经历一段如此撕心裂肺的冲击,对未来、对前方还存有什么期待?
该说,这是她的命运吗?还是她的不幸运?
如果把范围放大,一天里面,还有很多很多个跟她遭遇同样命运的人……
其实该说,社会生病了,很严重的病!
其实该说,教育失败,有很大的漏洞!
其实该说,人心难测,还是应该说,人本来就像野兽般无情,没有理性?
校方可以置之不理,连自己的学生都不闻不问,把问题当排球推来推去。累了,就不玩了,球就置放在一旁。这叫人还能相信谁?
不是发生在学校就不管了,但是,学生在学校的疯言疯语,口无遮拦的伤害别人就能不管了吗?一度、二度、不断地在女生伤口上洒盐插剑,女生在心理上承受的痛苦和悲愤让她不能抬头,从原本的愤怒到最后的妥协,难道真的不关校方的事吗?校方可能考虑到不让学校的名誉受损,但别忘了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,如今事件传出去了,难道学校的名誉能香到哪里去?以后该校的学生都会为这种校长感到丢脸、鄙视!
涉案者年纪尚小,但也应该有个脑袋想想,做这种事情是对还是错?就算没有背道德的rasional,大概也懂马来西亚是个有法律的国家。难道你们以为自己生活在石器时代,可以为所欲为?还是根本不怕法律,不怕事发的后果,不怕别人的唾骂?不知悔改的大肆宣传,没有听过报应,不知道什么是因果。没关系,睡梦中被警察抓回警局盘问就是后果的开始。别小看媒体的力量,以为他们奈你们无可奈何,听过一句话没有:不是不报,只是时辰未到。
身为父母的,是时候让他们担回应有的责任了!

1 条评论:

VIP♔XC 세요 说...

我朋友讲是那个女生自愿的~~做了过后后悔才告诉妈妈~~然后才会有报道的